各二级学院、全体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中南人〔2022〕5号)和省审计厅《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粤审社报〔2022〕110号)关于求职创业补贴审计整改要求,现将对在穗高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享未享”毕业生进行第二次申领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请自愿申领该项补贴的2023届毕业生同学于2023年4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移交至辅导员处,逾期将不再受理。(已申领的不可重复申领)。
一、补贴范围
我校首次申领时(2022年6月-8月)未提交申领材料的2023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职工家庭/脱贫人口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已通过首次申领审核并已发放补贴的,不可重复申领。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的不可重复申领)。
三、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领
A.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要求:A4单面打印;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格底部说明;“生源地”与家庭地址一致即可,但只需要填写到区县一级;申请人签名需手写,申请日期限定填写2023年3月30日-4月7日中的其中一天。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并在空白处签名确认)。
3.本人社保金融卡复印件(社保金融卡背面显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如下图所示。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其它银行卡,否则不予审核)。
4.佐证材料复印件(只需根据补贴范围选择其中一项的复印件进行申报【同时符合多项申领情形的也只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同时提供多项佐证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每一页材料均需申领人签名确认):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提供申领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复印件(提供其中一种证件即可,如所提供证件无法体现家庭关系的,还需要出生证或补充户口本相关页面作为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证为申领人本人持有的亦符合申领条件。
(2)脱贫人口家庭成员:无相关证件。【如不确定是该情形,请慎用该情形进行申领,大概率无法通过审核】
*如申领人属于脱贫人口对象,申领人须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的“困难材料名称”填写“脱贫人口”,“材料编号”填写申领人身份证号码,“核发单位”填写“无”。
(3)特困人员:提供申领人本人所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残疾人:提供申领人本人所持有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5)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申领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复印件(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但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编号必须与《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及信息采集表单中所填写的贷款合同编号一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注意事项:
1.请先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再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本表单,表单相关数据与申请表不一致的无法通过审核;
2.表单所有数据请仔细核查准确后再行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
3.纸质版材料请及时快递到校,如不按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无法通过审核;
4.只提交纸质材料,没有填写表单的,也无法通过审核。
(二)学校复审上报
2023年4月12日前,学校就业处将所有通过复审的学生信息按模板导入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并完成系统提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
(三)名单公示及补贴发放
学校复审结果将在4月12日之后在学校就业网(http://job3.baiyunu.edu.cn/)的就业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市高指终审结果将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领人及时留意审核结果。
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市高指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主要针对符合申领条件,但未在2022年6月-8月首次申领时未参与申领的2023届毕业生。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2023届进行申领,做到“自愿原则、应领尽领”。特别是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参加本次申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参与首次申领的2023届毕业生名单参见附件4)。
2.请参与本次求职补贴申领的2023届毕业生要确保所提供的除国家助学贷款之外的各种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必须到2023年3月31日,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3.请参与本次求职补贴申领的2023届毕业生先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再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网络表单,录入相关信息,表单数据与申请表不一致的无法通过审核;表单所有数据请仔细核查准确后再行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只提交纸质材料,没有填写网络表单的,同样无法通过审核。
4.申领人必须采用本人社保金融卡进行申领,其它银行卡不得用于申领该补贴;社保金融卡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可下载“广东人社”APP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如有相关问题,请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020-86710202,联系人:黄老师。